開發,是房仲最重要的工作;而且是不能間斷的,持續的.
我曾經在吃早餐時接到委託案件,也曾經在買宵夜時接到委託案件;我的同事更有過在百貨公司買鞋子時,接到委託案件.可以說無時無刻,都有會人有買屋賣屋的需求;看你會不會把握了!
開發,一定是先有案件做廣告,才會有買方!有沒有可能先有買方,再有案件?有!但是成交的機會不大.這種是有目標的開發,買方指定的開發;但是,買方既然會找到你,也會去找別家仲介,祇怕我們接案的速度,比不上人家已經有的庫存.所以,開發,累積庫存,更重要!
我會要求新人,去掃街時,把街上有在賣的物件,全都抄回來.一方面了解行情,另一方面累積追蹤線.碰到貼自售的屋主,二話不說,馬上打電話去拜訪!
我做仲介約兩個星期,就成交一間出租的案子!也是掃街抄回來的電話.我剛跟屋主聯絡完,那是一間鐵皮屋,想要出租.過沒多久,學長就接到電話,有客戶要租倉庫.我順手把資料給學長,學長聯絡那位買方後,當晚,他們就見面談,現場簽訂租賃契約.
我做仲介四十五天,就成交第一間出售的案子;那是在屏東二期的一棟華廈.我也是掃街,把電話抄回來的.屋主是老師,同意我去看房子,我跟他提出簽約委售;隔天,他就來公司簽約.不到一個月,就有買方出價,經過價格協商,終於順利成交!
所以,千萬別小看掃街這個動作!這就是開發的基本功.
當然,隨著經驗增加,你就會知道怎麼判斷哪些廣告是同業的,哪些是屋主自己貼的.你也會慢慢掌握到出手的時機!剛開始掛廣告的案件,我通常不會直接去踩線,理由很簡單,人家一定剛簽合約,即使沒簽,也在蜜月期,屋主對同業信心正強的時候,我們很難介入;若強行介入,萬一失敗,就在屋主的黑名單上留名了!所以,我會謹慎選擇介入的時機!通常,過兩個星期再打電話市調,聽聽同業講話的語氣,就知道要不要出手了!
通常,我們所稱的踩線,就是針對同業的物件去開發!不外乎是調謄本,問鄰居;想辦法找到屋主!
我曾經在某加盟品牌安排的開發課程中,聽到那位講師講如何找屋主;他說,掃街時兩兩一組,看到空屋,就一個人擋著,另一個人用鐵絲粘口香糖,把信箱裡的電話費帳單等粘出來,就能知道屋主的聯絡方式!我聽到這些,忍不住把筆記合上,當著講師的面走出教室;這是偷竊!他還說假裝是快遞公司,貼張紙條在門口說有貨送到,請回電取貨,屋主回電,就有屋主的電話;這跟詐騙有什麼差別?
他一開始的自我介紹,就說他是某直營品牌的經理,後來被加盟品牌挖角跳槽的!原來直營品牌都是教這些偷雞摸狗的勾當,現在你該曉得我有時候會很看不起直營品牌出來的人的原因了吧!他們的行為,祇會讓人更討厭仲介!
要取得屋主的聯絡方式,可以查104,可以上網,可以透過正當的查訪得到.第一次打電話給屋主時,不能用無顯示的號碼;表示遵重.一開口,就要先自我介紹,然後說抱歉,打擾您,我是透過什麼什麼方式,或是誰誰誰,得知您的電話號碼的.屋主接到陌生的電話,心裡一定滿是疑惑,要先讓屋主放心,安心.再接著講打電話的目的,介紹公司的優勢,向屋主了解房子銷售的狀況,徵詢屋主委託的意願!擔心談話內容會有遺漏,請你先做好表格,填好項目,有計劃的和屋主談話!
如果是我在開發,我並不會很急躁地要求屋主簽約委託.這個觀念,直營品牌的長官,大多不能接受;他們支付底薪,要的就是直接的回饋.所以直營品牌的仲介會緊迫盯人,讓人不堪其擾.合約,是雙方意思表示一致,而訂定的;前提是公平互惠,合理合法!
在簽訂委託約之前,我都會先分析該房地產在市場上的地位與價值,買方會在哪裡,用什麼樣的廣告策略,可以把買方找出來;另一方面,也跟屋主互動,屋主最熟悉自己的房地產了,他一定有特殊的想法,是我們忽略的!透過這樣的溝通互動,屋主就會跟我培養感情,建立互信;我們有共同的目標,就是要把房子高價售出!這時候,才是請屋主簽委託約的時候.
簽完委託約,要在三天內,把廣告設計的內容拿給屋主看,讓屋主有信心,也聽聽屋主的意見,讓屋主有參與感!這樣子,屋主才會再介紹人來委託嘛!有房地產的人,一定會有有房地產的朋友.
像我講的這樣,你一定會覺得開發很容易吧!辛苦的是如何跨出第一步,可是第一步走出去了,後面的路就隨我馳騁了.接下來,就開始體會房仲業務的快樂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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