透過永慶家瑪加盟店業務員陳 *宏賣屋,回應無立場幫忙處理問題 |
2011/4/24 下午 01:56:43 |
樓上漏水不修導致樓下無法如期交屋,產生違約金之罰金,無法解決,備感壓力
3樓房子於100年二月十七日售出,當時無漏水,簽約完後,於3月初才出現漏水問題,一發現立即與樓上溝通,水電工測試係樓上熱水管破裂,所以請樓上修繕,樓上回答:你們家漏水關我們什麼事,我們家好好的又沒漏水,而且我們又很少用水...,樓上住的是前議員楊*煌之子楊*翰,屋主是前議員楊*煌之女楊*婷,在溝通當中,請了里長'議員...等協助與樓上溝通,可是都沒有用,前議員楊*煌之子楊*翰甚至嗆聲說:我不修,看你們怎麼交屋,調解委員會見,我們只是平民百姓,這樣導致我們無法交屋,買主又堅持'不如期交屋就要罰我們違約金,這當中我們有跟樓上協調,跟買方協調可是他們雙方都很硬'一方堅持不修,一方堅持不交屋就要罰違約金~我們就被夾在中間欲哭無淚.房子託永慶房屋家瑪加盟店賣出,請仲介從中幫忙協調,仲介回應:他沒有立場 ,因為我們沒有經驗又是第一次賣房子,很多相關眉角都不懂, 本以為事情很簡單'一買一賣,漏水請樓上修繕(所有來看的水電,都說需要從樓上修繕, 從樓下無法修, 因是樓上水管破),可是從三月出發現漏水問題後,就一直持續與樓上溝通修繕~至今~問題仍未解決~也拖過了四月十五日的交屋時間~在這當中~備感煎熬~連班都無法上~現面臨失業~漏水問題未解~買方堅持收違約金~這樣的困境~真不知該如何解決~
大家都說要走法律程序~當初我也真的是想要用法律來解決~但是訴訟期過長~又要面臨賣出房屋未交屋前的房貸~現居房屋的租金~及兩位小朋友學費生活費~加上現在失業~如果真的用法律解決~請律師的費用~也是我要負擔的~且對方(樓上)也嗆明說~調解委員會見~因樓上與買方都是有錢人~不怕訴訟期長~不擔心錢的問題~
~小市民真的不知如何是好~
漏水房屋屋主 : 新北市蘆洲區中*街*號4樓屋主楊*婷,
漏水房屋居住者 : 楊*翰(成*發建設總經理),
兩人父親是楊*煌(前議員兼現任獅子會總幹事);
受害屋主 :新北市蘆洲區中*街*號3樓屋主唐*玲~普通小市民~
買方吳*旻台北市士林人~
言談中透露他們也是買賣房屋很有經驗~熟知法律~不怕訴訟~應是有錢人(背景不明) 懇請網友~幫忙提供意見~解小市民困局
~小市民真的走投無路~不知如何解套~
當中請永慶房屋家瑪加盟店專任約業務員陳*宏幫忙協調與樓上溝通,剛開始是有幫忙,但清楚樓上身份後,他竟回應:他沒有立場!那就有立場收"服務費"嗎??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