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定病症項目 |
申請標準 |
25.癌症末期 |
巴氏量表四十分以下 |
26.天皰瘡 |
範圍面積大於體表面積30%,經醫師評估需人長期照護六個月以上者,免評巴氏量表分數。 |
27.類天皰瘡 |
範圍大於體表面積30%,經醫師評估需人長期照護六個月以上者,免評巴氏量表分數。 |
28.紅皮症 |
紅皮症持續六個月以上,經醫師評估需人長期照護六個月以上者,免評巴氏量表分數。 |
29.先天性表皮水皰症 |
範圍大於體表面積30%,經醫師評估需人長期照護六個月以上者,免評巴氏量表分數。 |
30.水皰性魚鱗癬樣紅皮症 |
範圍大於體表面積30%,經醫師評估需人長期照護六個月以上者,免評巴氏量表分數。 |
31.運動神經元疾病 |
經醫師評估需人長期照護六個月以上者,免評巴氏量表分數。 |
32.慢性多發性硬化 |
經醫師評估需人長期照護六個月以上者,免評巴氏量表分數。 |
33.小腦萎縮 |
經醫師評估需人長期照護六個月以上者,免評巴氏量表分數。 |
34.老人失智症 |
經醫師評估需人長期照護六個月以上者,免評巴氏量表分數。1. CDR(臨床失智評估量表)二分以上者。2.CDR一分者,須由二位醫師意見一致認定有需專人協助照護必要 |
35.蕈樣黴菌病 |
經醫師評估需人長期照護六個月以上者,免評巴氏量表分數。 |
36.Sezary症候群 |
經醫師評估需人長期照護六個月以上者,免評巴氏量表分數。 |